为确保学校财产安全,加强电视监控系统管理,保证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运行,充分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监控室工作人员必须具有较高的工作责任心、责任感,认真负责履行好监控任务。
二、服从保卫处的领导,认真完成保卫处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严密监视,遇有报警的需按规定程序迅速、准确处理,做好各种记录,遇有重大情况及时报告。
四、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严禁脱岗,值班时间严禁睡觉、喝酒、聊天、打私人电话,不准在监控室内会客,严禁无关人员触动、使用室内设备。保持室内卫生清洁卫生。
五、熟练掌握监控设备的性能及操作规程,爱护和管理好监控室的各种装备和设施,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运行设备,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做。
六、除保卫处人员以外,需到监控室查询情况必须经处长同意方可进入监控室。
七、未经保卫处、主管领导同意,不得擅自关闭监控系统及销毁数据。
八、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不许向保卫处以外人员泄露任何或外传与保卫工作无关的监控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