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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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非机动车管理的通知

    2024年04月22日 15:58 贾岩 点击:[]

    全校师生:

    为进一步规范校园非机动车管理,维护校园交通秩序,确保师生出行安全,依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教学区非机动车管理规定(暂行)》(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相关条款,结合学校相关工作要求。就进一步加强非机动车管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根据管理规定第十四条,毕业生离校前严禁私自转让或租借非机动车给本校其他学生。第十八条明确规定,办理校园通行牌照的非机动车仅限本人使用,严禁转借、冒用他人牌照,严禁使用仿造假冒牌照,一经发现,将依规严肃处理。

    为进一步加强管理,校内非机动车牌照即将进行更换和升级,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请大家务必高度重视,相互转告,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有序、和谐的校园环境。

    特此通知。

    保卫处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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