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美化校园环境同时配合东校区内部道路环境改造的顺利实施,将对全校范围内“废旧自行车、电动车”进行集中清理。
目前,校园内停有一定数量长期无人骑用的废弃非机动车,不仅占据停车空间,影响师生正常停放车辆,而且给校园环境带来一定影响。近期我处为了配合东校区内部道路环境改造。创建优美、整洁、有序的校园环境,决定即日起对7.20洪灾以来龙子湖校区内明显废弃的非机动车进行集中清理,对乱停乱放的电动车进行规范摆放。
废弃非机动车的认定标准:停放在校园内,车身严重残破(如无车把、无车轮、车辆锈蚀严重、严重变形等)、落满灰尘、车胎老化瘪气等明显长期无人使用的自行车、电动车、助动车视为废弃非机动车。
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