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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航院保卫处监控调阅流程

    2024年04月03日 10:56 贾岩 点击:[]

    为规范校园监控调阅管理,保障监控信息安全,明确调阅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结合我校保卫工作实际,制定本流程。本流程适用于保卫处内部及校内相关部门因工作需要调阅校园监控的所有情况。

    一、调阅申请

    1.调阅人需填写《保卫处监控调阅申请表》(可在保卫处领取),准确填写调阅人姓名、所属部门、联系电话、调阅事由(如校园安全巡查、突发事件核查、隐患排查、失物查找等)、调阅监控范围(明确龙子湖校区消防控制指挥中心或其他校园区域)、具体监控点位、调阅时间区间,确保信息完整、真实。

    2.调阅申请需经调阅人所属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若涉及重大突发事件、涉密信息调阅,需额外提交分管校领导审批。

    二、申请审核

    1.保卫处治安交通科(值班班组)负责接收调阅申请,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核,重点核查调阅事由的合理性、调阅范围及时间的准确性。

    2.审核通过的,由保卫处治安交通科(值班班组)登记备案,安排调阅时间;审核未通过的,一次性告知调阅人补充完善相关材料或说明不予调阅的理由。

    三、监控调阅

    1.调阅人需在约定时间,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工作证、身份证)到指定监控调阅地点(龙子湖校区消防控制指挥中心或保卫处监控室),由保卫处治安交通科(值班班组)陪同调阅。

    2.调阅过程中,调阅人需严格遵守监控管理规定,严禁私自操作监控设备、复制、传播、泄露监控内容,严禁篡改监控数据。

    3.保卫处治安交通科(值班班组)需全程在场,协助调阅人查找相关监控画面,对调阅过程进行详细记录(包括调阅内容、调阅时长等)。

    四、监控备份与留存

    1.若调阅监控需用于突发事件处置、证据留存等,调阅人可申请监控备份,经保卫处负责人审批后,再进行备份操作,明确备份存储位置、备份人及备份时间。

    2.监控备份文件需妥善留存,留存期限根据调阅事由确定,一般不少于3个月;涉及重大事件的,留存期限不少于1年。

    五、流程收尾

    1.调阅结束后,调阅人需在《保卫处监控调阅记录表》上签字确认,注明调阅完毕时间。

    2.保卫处治安交通科(值班班组)整理调阅申请、审批材料、调阅记录及备份文件,统一归档留存,以备核查。

    六、违规处理

    若调阅人违反本流程规定,存在私自复制、传播、泄露监控内容、篡改监控数据等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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