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相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防火委员会文件《关于印发全省火灾警示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近期高校火灾情况,为预防校园电器火灾,决定对学生宿舍存放使用违规电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检查内容
学生宿舍内不得存放、使用以下三类电器:
1、三无电器产品(即无商标、无厂址、无产品铭牌);
2、加热类电器;
3、大功率电器。
(二)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由主管学生的学院领导亲自带队,要求检查到本单位所属所有学生宿舍,检查时间为5月31日至6月6日。
2、对于上述所列违规电器,必须立即清理,绝不允许在宿舍内存放或使用。宿舍内所有电器产品,必须有3C强制认证标志。
3、保卫处进行抽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全校通报。
4、各学院须于6月11日下班前将专项检查结果纸质版提交至保卫处消防科(南门办公楼A202房间),联系人:徐明,联系电话:61912698。
保卫处
2019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