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维护校园秩序,服务各单位公务活动的需要,进一步规范和简化办事程序,各单位如因公务活动有社会车辆进入教学区,可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如需要由西门或北门自动抬杆放行:工作时间内可至少提前20分钟,向保卫处治安交通科(60632697)报备到校车辆车牌号;非工作时间内举办活动的车辆信息,须在工作时间内报备。
2、如不能提前报备到校车辆车牌号且不希望进行停车登记,应安排专人到西门迎接,说明情况后可免予登记放行。
3、如无需专人迎接也不能提前报备车牌号的公务车辆:应停车登记,说明情况后,由西门通行。
4、临时来访的社会车辆:工作时间以内到校应经西门停车登记后放行。工作时间以外原则上禁止进入校区;如确需进入校区,应与保卫处值班室联系并说明情况(联系电话60636110),经西门登记后放行。
5、学生家长的车辆进入学校,需由学生本人持学生证或一卡通到西门口登记,也可以通过微信等方式转发学生证、一卡通等有效证件的照片到来访者手机上,登记后放行。
6、上述规定中的工作时间是指工作日早7点到晚7点,其他时间段为非工作时间,若无正当理由,社会车辆禁止驶入校区。
保卫处
201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