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预征登记表的通知
各院系:
毕业生工作已经接近尾声,请将参加预征的毕业生的《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收集整理后,交到校武装部办公室,预征登记表中的就读学校鉴定意见,由各院系根据学生表现和学业实际情况填写,由各学院盖行政章。
武装部办公室
2012年6月13日
上一条:我校获评2012年度“关心支持国防建设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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